警情是指保安员在执勤中遇到的一些与安全密切相关且需要警戒防备和处置的情况。警情报告是指在执勤过程中的保安员向上级领导、有关单位报告警情的行为。其中,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报告发生的案件、治安事件或者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等警情,通常称之为“报警”。
在通常情况下,警情报告采取口头报告的形式,保安员可使用对讲机、手机、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报告警情。
一、警情报告的范围
警情报告的范围如下:
(1)需要支援处置力量的勤务事项。
(2)超出勤务职责和权限的事项。
(3)处置方法不明确、不清楚的勤务事项。
(4)勤务中突然发生的案件、事故等紧急情况(意外事件)。
(5)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等其他需要报告的勤务事项。
二、警情报告的要求
01警情报告的时间要迅速及时
因为警情报告之目的是请示有关勤务事项,请求领导或有关部门给予处置方法的指示,或者提供处置力量的援助,所以,保安员应当在需要报告的勤务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报告,不得迟缓、拖延,耽误警情报告时间。这就要求保安员当机立断、沉着冷静,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报告警情。
02警情报告的程序要因情而异
不同内容的警情,决定了警情报告程序有所区别。总体上,警情报告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1)普通程序。警情报告的普通程序是逐级报告警情,不可越级报告。即执勤保安员遇到警情时,向上一级保安班长(驻勤保安负责人)报告;保安班长解决不了的警情,向上一级保安大(中)队长报告。以此类推,报告到能够解决此警情的一级领导为止。适用普通程序报告的警情,是非紧急的一般警情。例如,报告处置方法不明确、不清楚的勤务事项;报告勤务中遇到的超过职权范围的勤务事项;等等。
(2)简易程序。警情报告的简易程序是直接报告警情。适用简易程序的警情报告,是紧急要求处置的警情。即执勤保安员遇到紧急警情时,直接向依法有权处置该警情的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报告(不必逐级报告),以赢得处置警情的时间,有利于服务对象的安全。例如,服务区域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意外治安事件时,直接报告警方;发现生命垂危需要紧急救护的伤(患)者时,直接拨打120求助;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执勤保安员采用简易程序直接向依法享有处置权的领导部门、单位报告紧急警情后,还应向自己所在的服务单位、保安组织的有关领导报告警情,不能顾此失彼。而且,报警的同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如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案件现场、抢救现场受伤人员等等,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危害后果。
03警情报告的对象要选择正确
保安员勤务中需要报告的警情类别较多,不同的警情应当向具有相应处置职权、职能的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才能立即见效,达到报告目的。一般情况下,凡是涉及违法犯罪案件和交通事故等警情的事项,应当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电话“110”)和服务单位。情节轻微没有后果依法不需要处罚的单位职工违法,可以报告单位保卫组织予以教育责令改正,下不为例。执勤中发生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应当报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电话“119")和服务单位。发生中毒和其他涉及人身安全需要救助的事项应当报告医疗机构(电话“120”)和服务单位。服务区域的居民违反车辆停放、门卫制度、物业管理和环境卫生规定,拒不改正的,报告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领导,环保事项也可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单位职工违反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报告单位保卫组织或者负责保卫工作的领导。客户单位与保安服务人员的勤务工作发生矛盾、产生纠纷,或者保安服务中出现差错时,应当报告保安人员所属的保安服务公司领导。
04警情报告的方法要灵活机动
一般情况下,保安员使用随身携带的对讲机或者执勤岗位上的固定电话报告警情。如果没有通讯工具,保安员应当借用附近的单位科室电话、商店的公用电话或者居民住宅电话报告警情,但要说明原因,征得对方同意,需要付费的应当支付。如果附近找不到可以借用的电话,情况紧急时,应当跑步前往报警;不能离开岗位的,应当大声呼喊,引来附近群众,求助他们报警并帮助抢险救灾或者制止不法行为。
05警情报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
无论报告何种内容的警情,保安员都应当实事求是,不掩盖、不歪曲事实真相,特别是涉及保安员存在某些不当行为或者负有一定责任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不隐瞒事实,不推卸责任。警情报告的内容要完整,一般要讲清警情的类别(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现状和报告的目的(请求)。
三、警情报告的注意事项
警情报告不但要符合规范要求,而且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警情报告应当使用普通话,口齿清楚,语速适中。报告内容简洁明了,要言不烦,不重复,不啰唆。等到对方挂机后,保安员方可挂机。
(2)抢救受伤人员,扑灭灾害。报告的警情现场有人中毒、受伤,或者火灾、爆炸等灾情正在发展蔓延时,保安员应当在报警之后,迅速救人,扑灭灾害,以减轻其危害后果。
(3)警情发生地点位置偏僻,需要人民警察、消防队员、医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应当在报警后派出人员,在附近主要的交通道路上等待迎候。
(4)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不被破坏。警情属于案件或者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的,保安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处理提供方便。
(5)在警情报告、处置过程中,保安员应当注意服务区域的整体安全状况,不能顾此失彼,疏忽了其他部位、目标的保安措施,以致发生其他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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